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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日对宁波本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违反印刷业相关管理条例作出警告。
处罚信息如下:
当 事 人:宁波本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3日9点25分,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当事人上述经营行为已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的违法行为。综合上述,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警告。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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